close

一個月某一天,突然興起了一陣兌換菇菇筆的念頭
所以開始執行了這個兌換菇菇筆的遊戲


一開始我並沒有喝咖啡的習慣,所以我需要喝三杯咖啡,再加59$來換一隻筆
這對我來說並不容易
很快的第一隻菇菇筆來了
滿喜歡這一檔7-11的行銷案"菇菇摘培研究室"
No.02 枯哭菇菇
價值0 Np
收穫值711
太慘了!簡單來說就是乾枯的菇菇。

http://namepara.com/tw/


因為一開始我一隻都沒有,所以即便是一隻枯菇對我來說都是歡天喜地的一件事

今天"菇Day"了嗎?
No.23 法老菇菇
價值 1,000Np
收穫值 711
是法老王嗎!?
不,他只是菇菇。

http://youtu.be/DCS_IDmA14c
種菇得"菇菇筆"



NO.01 菇菇
價值 6Np
收穫值 711
英文名字叫"方吉"。
是可食用的菇菇。
職業是偵探助手。

感謝同事贊助貼紙,今天抽到了經典款。




今天又抽到"枯菇"眞sad
但杯座道是搜集齊了
咖啡喝的好膩~噁!





接著我一連抽到重覆的法老和枯菇
所以換個策略,我拿著重複的哭菇與法老到ppt換版尋求交換的人
後來我成功換到一隻天使菇
整個城市就是我的咖啡館~
利用i-pon買一送一,一次多了4點。
No.18天使菇菇
價值 410Np
收穫數711
只要跟他對到眼,他就會帶你上天堂。




接著我還是跟法老非常有緣,算一算我已經抽到了4隻法老
在ptt又換到了阿飄菇,在這個過程中我大概可以了解一個定律
國王>天使>法老=方吉>阿飄>哭菇
因此我開始累積手邊不同的菇菇筆,作為交換的籌碼
很快的本來我有了一隻法老和一隻阿飄,也成功在ptt換到了國王菇
就差國王了!
No.20阿飄菇菇
價值 110Np
收穫值 711
除了也是從原木出生這點之外,好像沒有其他根據證明他眞的是菇菇。




接著為了隱藏版而努力,我換到了3隻國王菇菇
No.30 國王菇菇
價值150Np
收穫數711
他一出生就是國王。
是勝利者中的勝利者!
但終究不過是菇菇罷了~

終於齊全了,今天菇菇大聯盟




眞討厭,怎麼一直抽到國王(扭)~ 難道眞的是勝利者中的勝利者!!!




菇菇筆大集合! 終於擺脫7-11行銷的魔掌。



過程中我從來沒有抽到天使、隱藏版大力士和貓菇
但憑藉著明確的兌換計畫和市場心理
我成功集齊了一整套的菇菇筆
雖然覺得自己很幼稚,但中間的過程其實是很有趣的事情
單純只享受蒐集的過程,和7-11的行銷手法,而不是單純的菇菇筆而已
迴紋針真的換到免費房子! 加國男子藉網路力量圓夢

部落客(Blogger)的力量大,加拿大「迴紋針男」麥唐納證明了這一點,經過一年來14次的交易,他真的用一根迴紋針換到了一棟免費的房子!

現年26歲的麥唐納迴紋針換房子的「接力賽」將在12日抵達終點,這一天他將正式簽約,擁有加拿大薩克森萬奇一棟1100平方英尺的三房屋子,而這是他從一根迴紋針出發,經過一年14次的免費交易換來的,實現了他的夢想,麥唐納將和女友在九月初搬進新屋。這棟房子是薩克奇萬基普林鎮提供的,麥唐納10日表示,「這真是很酷的計劃,感覺很棒。」

故事要從2005年7月12日說起,麥唐納想要有一棟房子,在好奇網路力量的潛力下,把一根紅色迴紋針當作交換品的廣告登上Craigslist.org,看看能換到什麼。於是,迴紋針換魚型鉛筆,鉛筆換了陶瓷門把,門把換露營爐具,爐具換發電機,用發電機換了「派對包」,「派對包」換一輛二手雪上摩托車,此時的麥唐納以物易物的部落格已經從網路紅到電視,和他交換的人包括美加兩國,加拿大媒體邀他上電視提高了知名度,幫助他把雪車換免費到卑詩省旅遊。

免費旅遊再換來廂型車,廂型車換到一份唱片合約,到了今年四月,他已經用唱片合約換來美國鳳凰城一棟公寓免費住一年。此時,麥唐納的名氣甚至吸引「洛城法網」演員柏森的注意,邀請麥唐納到他執導的新戲演出,不過麥唐納擔心這會影響他的換屋計劃而婉拒,但是心裡沒忘了柏森這個「交易物」。

麥唐納用鳳凰城公寓居住權換來與搖滾歌手艾利斯‧庫柏共度一個下午,接著換來一個搖滾樂團Kiss為主題的雪景球,此時柏森派上用場,因為他是雪景球收藏迷,收藏了6500個,麥唐納拿雪景球交換柏森新片的演出機會,用這個演出機會換來基普林鎮的免費房子。

基普林是一個人口日漸流失的小鎮,極力爭取觀光機會,當該鎮發展局長洛區得知麥唐納的故事,便建議議會吸引麥唐納進住。於是當地政府花錢買了一棟1920年代目前無人居住的房子,上周三(7月5日)和麥唐納達成交換協議。洛區不願透露金額,只說低於當地的行情5萬加幣。基普林政府還打算在通往該鎮的一處公路休息站豎立紅色迴紋針的標誌,並舉辦「美國偶像」式比賽讓大家都有機會爭取柏森新片的角色,不過參加者都必須捐錢幫助該鎮發展。

麥唐納說,他或許不會永遠住在基普林,但是肯定不會賣掉這棟房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蔡旻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