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一直都知道

只是依舊抗拒不了不安的感覺在心中蔓延

一次見面的保存期限

一個月

...
..
.





距離上一次見面,大約有一個月的時間

正確的來說,應該是28天

離下次見面還有6天,所以加起來是34天

先是準備研究所推甄備審資料

再來是準備期中考試

接著是研究所推甄考試

最後是大專劍道比賽

雖然很跑開,卻無法抽身

雖然工作和與女朋友比起來,女朋友比較重要

但是我卻還是只能選擇把事情完成

很討厭生活中必須做這樣的抉擇

我不喜歡,但是我得這麼做

因為這就是我


雖然我們已經這樣度過了4年,忍受2地的分隔

但是太久不見,還是會讓人覺得無法忍受

即便是相隔一個電話那頭你的聲音,都顯得遙遠

雖然我聽的到妳,看的到妳,卻觸碰不到妳

其實感情是需要溫度的東西

一但冷卻,即便是再甜美的愛情,都會顯的無味

也許一個月,就是一個保存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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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旻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