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自92年起規劃推動整合型農業科專計畫,積極培養我國農業產、學、研各界創新研發能力,推動我國農業產業升級。農業科專,係指研究及開發以產業化為目標之農業技術及產品,或為建構農業相關技術研發環境之計畫,為跨領域、整合型、延續性之較大型科技計畫。


【計畫緣起】

為鼓勵農業企業機構投入研發或技術產品商品化,以加速農業科技產業化及提升產業競爭力,農委會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農業產業技術研究發展補助辦法」,並自96年起開放農業企業機構申請「農業業界科專計畫」。

凡農業企業機構從事以下事項者,皆可前來申請。
1.規劃或開發農業產業所需之關鍵性、前瞻性、整合性、共通性或基礎性技術。
2.農產品品牌之開發研究、應用或加值之服務平台、系統或模式。
3.促進農業產業技術發展之知識創造、流通或加值,以發展創新商業營運模式或流程。
4.其他創造具體知識資本、創新農業產業價值或提升產業創新能力之研究發展活動。

農業企業機構所提計畫之範圍,應屬主管機關業務執掌之產業技術為限。

推動架構

本計畫依申請階段分為「先期研究/先期規劃」(Phase 1)、「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
1.「先期研究/先期規劃」(Phase 1)係指針對具產業效益之創意構想進行小規模實驗或數值分析,以驗證該構想可達成預期計畫目標之研究。申請公司需敘明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擬採用之創新構想、預期達成之產業效益以及相關之研發經驗與執行規劃。
2.「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係指已完成初步可行性分析且已有明確驗證平台,具創新之技術、產品或應用服務標的,可直接切入技術、產品或服務發展之計畫。申請人需敘明所要解決之關鍵問題、具體可行之創新構想、預期達成之產業效益與相關研發經驗與執行規劃。
3.計畫階段之申請時程與補助款上限詳如下表:



申請人同一時期申請或執行之研究開發計畫(Phase 2)案,以不超過兩項計畫為原則。









本次由畜試所黃所長主持

由台濟院許楓靈組長講解計劃申請方式

台新副總 王韋中 講解經費申請

簡單的說來就是希望由企業界開發農業相關產品,以最高補助原則50%來補助

開發的項目希望具有創新性與延伸性

以補助案例如:烏骨雞血副產物製作健康食品、冬蟲夏草人工培養技術、中草藥加工產品等等

對於開發中企業要尋求政府資源與補助可說是非常好的機會。

希望計劃本身所研發項目具有商業價值,而不只是淪於新奇有趣的開發,在經費補助後即沒有下文。

雖然政府有補助一半經費,但企業本身也必須付出資金與人力物力耗時耗力開發,必須以商業考量後再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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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旻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